性成瘾者的主要特征包括,至少有六个月以上时间具有反复的、可致强烈性唤起的性幻想、性冲动和性表达的行为,其频率和强度已经严重影响到他正常感情表达的地步。性要求非常强烈,而且很容易被性唤起,对别人来说不算什么的刺激源也能让患者短时间内非常兴奋,如果不能如愿则感到焦虑痛苦异常,甚至头昏、失眠、发呆等,几乎浑身难受。
性成瘾是如何造成的呢?理论上与遗传因素、人格基础、雄性激素水平相关,同时还可能与以往生活中的重大性刺激事件有关,甚至有必要追溯童年是否遭受过心理挫折或性阴影,同时个体与环境的互动也是成因之一,比如过早涉猎非常刺激的淫秽品又无法与他人沟通探讨,比如曾经有非常压抑的生活环境或原生家庭环境,比如兴趣爱好不多,社会交往也比较狭窄,所以用性方式(包括自慰)来缓解压力、焦虑,最终成瘾,难以自行摆脱。
有些成瘾者需求过于强烈,会有强迫性行为与强迫性思维,或者对他人造成伤害,如凌虐、强迫性交、猥亵、偷窥、暴露等,严重情况下会性犯罪。
值得反思的是,很多男性不认为自己的过于性亢奋是性成瘾,而愿意看成自己性能力强。特别是能从高频率的性活动中得到快感和生理满足的情况下,就更不觉得自己有必要调整。也有的人是在追求更好的性质量的过程中没刹住车,性感至上,不断追求更强烈的刺激,但就像放纵食欲一样,过于放纵性欲也会造成身心健康问题。
快感虽然很棒,但我们都知道快感不应当被当作唯一的评价性质量的指标,快感也不是性快乐的唯一来源,其他的心理与生理活动也能带来满足感。触摸和拥抱,无快感的性接触,以及一方为另一方服务的性方式,等等。在心理层面,人的感情能够扩大肉体的快乐感,而从心理上未必都在同时要求性快感。特别是有亲密伴侣的人,过高频率的性要求对伴侣是强大的压力,也会威胁关系的质量和稳定。快感不是性快乐的保证,有人会在快感之后感到更加压抑、悲伤、失落、迷惘、内疚,甚至有犯罪感。
解决性成瘾最好是在医生的诊疗和建议下进行,但如果没有强烈的焦虑、强迫症状伴随,也没有太影响社会功能的情况下,可以自己尝试调整一下。首先可以培养更广泛的兴趣爱好,园艺、垂钓、摄影、围棋等等,适当地转移注意力,吸取自然的正能量;其次是做些体育运动,适当消耗过剩能量与精力,跑步、冷水浴、游泳、网球、爬山、骑自行车、远足等等,减少对性的依赖;再次是建立更广泛而健康的社交系统,并限制交往对象为同性(起码在治疗矫正期间如此),多和父母兄弟姐妹交流,社会支持系统的正面作用很有意义,可以直接说明自己的情况求得协助;最后是在调整到有进步的时候和伴侣商量一个渐进的性频率方案,比如从过去每天做变成隔天,两周后再调整成隔两天做一次,逐渐减少到相对正常的频率(伴侣和你都能接受的频率),以身心舒适且不影响工作、学习、生活为基本线。
性是让人开心的,那就别让自己为性揪心、闹心、伤心。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