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8黄金屋

繁体版 简体版
1818黄金屋 > 文娱救世主 > 第6章 谁交税多谁合法

第6章 谁交税多谁合法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顾诚也不想把“主动投敌”的人位置拔得太高,哪怕那人有合理的立场和动机。

因为他不希望给外界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留下一个“喜欢招降纳叛”的印象。

从傅胜口中得到的最大收获,除了“周红衣准备扛到底”的决心之外,就是得知了“某正在和周红衣接触的东夷游戏公司”的存在。

剩下的消息都是些边角料,短期内看不出什么重要性。

傅胜所处的位置太低,进入不了周红衣的核心圈,所以不知道那家“东夷游戏公司”的具体来头。

但顾诚早就和朴英冠有过节,自然一下子锁定了目标。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局面,说到底还是朴英冠又小小坑了一下队友——他和周红衣接触的时候,自然不会傻到告诉周红衣他已经联络过金英敏对付过顾诚一次、并且失败、还在顾诚的黑名单上挂过号了。

因为否则的话,周红衣肯定会掂量掂量是否和如此一个有坑队友资历的家伙合作,至少也会降低朴英冠在周红衣那儿的要价能力。

所以周红衣并不知道他这个新队友已经暴露到了什么程度。

吃完一只烤鸭和几盘火燎鸭心,送傅胜离开之后。顾诚和雷俊又坐了一会儿,边喝茶边核计了一下情况。

顾诚也懒得想具体对付周红衣的计策,任从情商阅历比较高的雷俊想辙。

雷俊想了许久,感叹道:“周红衣很会保护自己,此前从来没有亲自下场过。要想直捣腹心是不可能的。而且‘热血传说’这方面的合作,他也是刚刚在密谋,并未实施,我们也不好抓这方面的把柄。

我觉得不如从外围入手吧。有了傅胜提供的蛛丝马迹,我们可以大致作出这样一个推断:周红衣那群下家路子非常野,做盗号卖装备生意的人,应该不仅仅只做这一桩生意。

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趴在‘传奇’身上全方位吸血的毒瘤,卖外挂的可能也是他们,将来拟架设私服的应该也是这一伙人。如果我们集中力量秘密打掉其中几个节点,然后安抚住,让他们做污点证人,有可能逮到更多未来筹备中私服网络的的证据和脉络。”

顾诚并没有马上发表意见。他对这个时代的法制环境,依然不够熟悉。

“你指望用正规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能够治本吗?现在国家法律对于‘电子数据虚拟物品是否受财产权保护’都还很模糊。哪怕有了证据,仅仅盗窃网络游戏装备这种事迹,恐怕也很难办吧……”

顾诚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在他穿越之初,以他后世的概念,想当然觉得“电子数据构成的虚拟物品也是财产、也受法律保护”。但回来之后,他发现这事儿不是那么想当然的。

在2002年3月部分环届之前,华夏国的法律解释还在强调马教学说中的“财产是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凝结”这个古典法理定义呢。认为“电子数据”的产生不是“劳动”的结果,是可以随便修改的,因此其财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这也是为什么当社会上一方面出现大量“人民币战士”疯狂掏人民币买装备、另一方面法律又不接受游戏盗号的报案——就算接受了,也只认定应当“赔偿游戏账号内剩余点卡和取得游戏内等级、装备所应当消耗的点卡”。

换句话说,盗点卡算盗窃,破了案也只赔点卡钱。玩家花在游戏里的时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当时的法律不认为这是“劳动”——你花时间打游戏,你已经爽过了,时间是花在买爽上的,不是花在劳动取得装备上的。爽的过程中随机得到的结果和成就不存在财产权。

顾诚把他的担心大略描述了一番,最后总结了自己的疑惑:“我也知道这个法律争议只是暂时的,最多一两年就会扭转过来。可惜我不知道怎么去扭转过来。”

然而,雷俊听了顾诚的疑问,不但没有忧虑,反而很是释然:“原来你是担心这个?马上就要3月份开会了,这问题目前争议双方的法律博弈其实实力挺均衡,你要是愿意多推一把,我保证到时候可以通过。”

顾诚狐疑不决:“要怎么做?”

“香烟都能合法拥有财产权,网游装备凭啥不能?只要你能证明这个行业的纳税能力一样有前景,国家自然会认为网游装备是合法财产权。后面的风险都解决了——到时候你再去局里报案,保证分分钟给你出警。”

“莫非,历史上的陈天乔也是用这种粗暴的助力推动的?”顾诚觉得心中有一道电光划过,敞亮了不少。

“行,那这事儿就尽快动手吧,我不想亲自过问。”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