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也可以根据同样的原理看到,植物是如何通过人类的作用进行异地归化的。有人也许会想,由于将土著植物普遍看做是特别创造而适应于本土的,所以那些在亲缘上和土著植物密切接近的种类,才可以在任何一块土地上变为归化的植物。此外还有人认为,只有少数类群的植物可以归化,并且在新乡土的一定地点有其适应性。然而实际情形却很不一样,得康多尔在他的值得称赞的伟大论著中曾表明,假如和土著的属与物种的数目相比,归化植物的新属要远比新种多。举例子来说,阿萨·格雷博士在《美国北部植物志》的最后一版里,曾经举出属于162属的260种归化的植物。所有这些归化的植物的高度分歧的性质都是很突出的。还有,它们明显区别于土著植物,因为在162个归化的属中,土生的属的数量不足100,这样一来就大大地增加了现今生存于美国的属。
如果考察那些在任一地区内与土著生物斗争并获胜,随后在那里归化了的动植物的本性,大概就可以认识到,一些土著生物应该怎样发生变异,才能战胜它们的同住者;我们至少可以推测出,构造的分歧化能达到新属差异的,对它们是有利的。
米尔恩·爱德华兹曾详细讨论过如下问题,即某个体各器官的生理分工所产生的利益等同于同一地方生物之间构造分歧所产生的利益。所有生理学家都不会怀疑专门用于消化植物物质的胃,或专门用于消化肉类的胃,可以从这些物质中吸收最多的养料这一说法。因此任何一块土地的普通系统中,动植物对于不同生活习性的分歧越大越完善,能在那里生活的个体数量就越大。体制分歧很少的一组动物要想和一组构造分歧更完全的动物相竞争是十分困难的。正如沃特豪斯先生及别人所认为的,将澳洲各类有袋动物分成若干彼此差异不大的群,它们是食肉、反刍、啮齿的哺乳类的代表者,但它们能否与这些发育良好的目成功地竞争呢?我们看到在澳洲的哺乳动物中,分歧过程还处在早期的与不完全的发展阶段中。
通过性状的分歧与灭绝,自然选择对一个共同祖先的后代可能产生的影响
依据上面简短的讨论,可以假定,任何一个物种的后代的构造分歧越大,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并越能侵占其他生物占据的区域。接下来我们要探讨的是将从性状分歧获得利益的原理,与自然选择的原理和灭绝的原理相结合以后所能发挥的作用。
本书附有一张图表可以让我们图文并茂地理解这个比较复杂的问题。A到L表示这一地方的一个大属的所有物种;假设它们的相似度并不相等,就像自然界中的普遍情形,以及图表中用不等距的字母所表示的那样。要强调的是,我所说的是一个大属,因为第二章中曾经提到过,比起小属,大属里平均有更多的物种产生变异,而且在变异的物种中拥有更多数目的变种。此外也显示,罕见的和分布狭小的物种的变异不如最普通的和分布广泛的物种来得多。假定普通而分布广的且变异的物种是A,并且是属于本地的一个大属。用A发出的长度不等的、分散开来的虚线来表示变异的后代。假设这类变异虽然细微却拥有极分歧的性质;另外假设常常并非同时而是间隔较长时间才发生这类变异;并且假设在发生之后它们能存在的时间长度也各不相等。被保存或自然选择下来的就只有那些具有某些利益的变异。这里便体现出由性状分歧而能够得到利益的原理的重要性。因为,通常最差异的或最分歧的变异(外侧虚线表示)才会受到自然选择的保存与积累。用一个小数字标记一条虚线遇到一条横线的情况,这样就充分地积累了假设中的变异数目,因此形成一个很显著的变种,这个变种在分类工作上被认为具有记载的意义。
在图表中,表示一千或一千以上的世代的是横线之间的距离。假定物种(A)一千代以后,产生两个很显著的变种,分别记作a1和m1。由于变异性本身具备了遗传性,所以这两个变种所处的条件往往和它们的亲代发生变异时所处的条件相同。于是它们显然也具有变异的趋势,而且它们的变异方式和亲代非常相似。此外,亲代(A)本身具备了在数量上比本地生物更为繁盛的优点,由于这两个变种只发生了细微变异,因此有遗传此类优点的趋势;它们还遗传了更为普通的亲种所隶属的那一属的优点,这个优点有令其在自身区域内成为一个大属的功能。所有这些条件都有利于新变种的产生。
此时,假如这两个变种依然变异,则在以后的一千代中都会保存下它们变异的最大分歧。这段时期后,图表中的变种a1产生变种a2,依据分歧原理,比起a1和(A)之间的差异,a2和(A)之间的差异更大。若m2和s2是m1的两个变种,它们彼此不同,但是与它们的共同亲代(A)之间的差异更大。利用相同的步骤,人们可以将这一过程延长到任一久远的时期;每一千代之后,有些变种只可产生一个变种,但当某些变异越来越大,有些则会产生两或三个变种,当然也有些不能产生变种。所以由共同亲代(A)变异了的变种,往往会持续增加它们的数目,而且在性状上也会继续进行分歧。在图表中,这个过程表示到一万代结束,当将其压缩或简单化后,就可到一万四千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