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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家养状况下的变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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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用巴巴利鸽和斑点鸽之间的一个杂种,同巴巴利鸽与扇尾鸽之间的一个杂种杂交,结果它们繁殖了一只杂种鸽,这只鸽子具有一切野生岩鸽所具有的漂亮的青色、白色的腰、两条黑色的翼带以及带有条纹和白边的尾羽!假如我们按照熟知的返祖遗传原理,对这种认为一切家养品种都是传自岩鸽的看法进行分析就能够理解了。然而,如果持否定的态度,我们就必须采用如下两个完全不可能的假设当中的一个。第一,我们想象的几个原始祖先同样具有岩鸽那样的颜色和斑纹。

所以同样的斑纹和颜色都倾向于在各个品种中重现,然而不存在一个别的现存物种具备这样的斑纹与颜色。第二,即便是最纯粹的,各品种也曾在十二代或至多二十代以内与岩鸽进行过交配,这是由于不曾找到一个例子能够表明二十代以上消失了的外来血统的祖代性状在杂种后代身上能够重现。在只进行过一次杂交的品种里,由于在此后各代里外来血统将不断减少,重现在此次杂交中获得的任何一种性状的倾向,自然会变得越来越小;但是,如果在这个品种里不曾杂交过,那么前几代中已经消失了的性状就有重现的倾向。因为我们能够看出,这一倾向与前一倾向刚好彻底相反,它能遗传无数世代却毫不减弱。这两种不同的返祖情形经常被论述遗传问题的人所混淆。

最后,据我对差异最大的品种的观察,一切鸽的品种杂交所生的后代都是绝对能育的。可是几乎不存在一个例子能够确切地证明,两个差异最大的动物种的种间杂种是绝对能育的。一些著者确信,长时间持续的家养可以消除种间不育性的强烈倾向。根据狗以及其他家养动物的历史来看,这一结论若是应用于彼此密切相似的物种,应该是非常正确的。但是,假如引申过远,来假设那些本来就具备像现在的翻飞鸽、传书鸽、扇尾鸽和突胸鸽那样明显差异的物种,而说它们之间还可以产生完全能育的后代,未免过于草率。

人类不可能之前就能使七个或八个假定的鸽种在家养状态下自由繁殖;这些假定的物种从来没有在野生状态下被发现过,它们也并没有在任何其他地方变异为野生的;虽然这些物种在诸多方面如此类似于岩鸽,但和鸽科的其他物种相比,却呈现出某些极其奇特的性状;不论是在纯系繁育还是在杂交的情况下,青色与各种黑色斑纹有时都会重现于所有品种中;最终,杂种后代具备完全能育性;综合起上述这些理由,我们可以稳妥地推断,一切家养品种都是从岩鸽及其地理亚种传衍下来的。

为了证明上述观点的准确性,我需要作一些补充:第一,野生岩鸽在欧洲和印度都已发现可以家养;并且在习性和大多数构造的特性上与所有家养品种一样。第二,虽然短面翻飞鸽或英国传书鸽在某些性状上与岩鸽完全不同,可是如果比较这两个族的几个亚品种,特别是从远地带来的亚品种,我们可以在它们和岩鸽之间建立一条几乎完整的系列;在其他情形下也可以这样,但并非在所有品种里都能这样。第三,每一品种的显示差别的性状都极易变异,如传书鸽的肉垂和喙的长度,扇尾鸽的尾羽数目,翻飞鸽的短喙等;等我们论及“选择”时便会明了这一事实。

第四,鸽类曾受到许多人极细心的看护饲养,在世界的某些地方它们被饲养了几千年;最早关于鸽类的记载,出现在埃及第五皇朝,大约公元前3000年时,这是来普修斯教授向我指出的;然而伯奇先生对我说,在其前一朝的菜单上已记载有鸽名。在罗马时代,根据普利尼所说,鸽的价值很高,“而且,他们已达到这种地步,他们已经可以核计鸽类的谱系和族”。大约在公元1600年,印度亚格伯汗在宫中饲养的鸽多达两万只以上,由此可见他十分重视鸽。宫廷史官写道:“伊朗王和都伦王都曾赠送他一些极罕见的鸽”;又写道:“陛下让各种类杂交以改良这些鸽的种类,前人从未试过如此。”差不多同一时期,荷兰人对鸽子的喜爱并不亚于古罗马人。这些考察对于解释鸽类的大量变异非常重要,以后我们讨论“选择”时就会明了。同时我们还可以了解这几个品种经常具有畸形性状的原因。产生各类品种的最有利条件是家鸽配偶终身不变;这样就可以在一个鸟槛里饲养不同品种了。

我已对家养鸽的可能起源作了一些论述,但还是不充分的。因为当我最初饲养并观察几种鸽子时,很清楚地知道了各品种可以多么纯粹地进行繁育,同时也觉得很难相信它们自从家养以来都出于一个共同祖先。就像要博物学者们对自然界中的各种雀类或其他鸟类,作出同样的结论,存在同样的困难。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几乎所有饲养动物或栽培植物的人,都确信他们所养育的几个品种都传自许多不同的原始物种。我想请你向一位有名的赫里福德的饲养者请教,就像我曾询问过的,他的牛是否传自长角牛,或是二者是否都来自同一个祖先,结果你会像我一样受到嘲笑。我从未碰到过一位鸽、鸡、鸭或兔的饲养者,不完全相信各个主要品种都是传自一个特殊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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