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宾斯坦试图跟史蒂夫讲道理,甚至谈到苹果和奔迈“未必一定是竞争关系”。这种说法当然站不住脚,只不过是鲁宾斯坦的一厢情愿罢了,奔迈的手持式设备和iPhone是直接竞争的。最终,是否直接竞争也不重要了,奔迈失败了,无论是作为独立的公司,还是被惠普收购后,其产品竞争力都远不及iPhone。鲁宾斯坦和史蒂夫之后再也没说过话。
史蒂夫曾尝试过挽留鲁宾斯坦和阿瓦,但给他们的新职务并没有任何实质内容,这就说明史蒂夫并非真心实意想要留住他们。在这方面,史蒂夫并没有多大改变,他依然认为公司的利益高于同事之情,在他职业生涯的最后几年,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他以要求自己的高标准来要求团队成员,对团队成员的评价一向客观冷静。失去同事与朋友对任何人来说都不好受,史蒂夫也不例外,但他相信当人事安排不得不出现变动时,公司必须要尽快适应,失去那些昔日的英雄对公司的发展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鲁宾斯坦与史蒂夫共事了16年,鲁宾的离职展现了史蒂夫的典型行事风格。一旦高管成员的努力与付出无法达到他的要求,一旦他们对苹果的发展不再如昔日那般重要,一旦他们离开公司,史蒂夫就对他们失去了兴趣。他更关心的是客户的潜在购买力,而非那些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的老兵。阿瓦和鲁宾斯坦的结局也在意料之中,当初史蒂夫就是这么对待苹果的联合创始人沃兹的,一路走来还有很多黯然离开的老兵。史蒂夫以近乎残忍的方式排出了事情的轻重缓急,一旦阿瓦和鲁宾斯坦无法达到史蒂夫的要求,他们的重要性直线下降,最终被史蒂夫所遗弃。
阿瓦和鲁宾斯坦退休的两个月后,苹果公司宣布南希·海涅(Nancy Heinen)辞职,海涅是公司的法律总顾问,也是高管团队里仅有的两位女性成员之一。尽管“退休”的时候她只有48岁,不过这条新闻并没有很多人关注。然而,一个月后苹果的另一篇新闻稿却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苹果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已经展开“内部调查”,调查在1997~2001年间授予高管股票期权的行为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将近一年后,也就是2007年4月24日,海涅遭到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正式起诉:在苹果2001年授予高管的股票期权中,出现两次“倒签日期”的行为,一次是授予史蒂夫的750万股股票期权,另一次是在弗雷德·安德森被戴尔挖走后,史蒂夫奖励给其他高管成员的480万股股票期权。“倒签日期”后,史蒂夫和高管成员获得了更有利的执行价格。这种行为本身并不违法,违法的是苹果所做的虚假记录粉饰了其业绩报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海涅必须对此行为负责。最终,海涅与证券交易委员会达成和解,否认有任何违法行为,支付了20万美元罚款,归还了157.5万美元相关期权收益。
“倒签日期”发生时,安德森是公司CFO,证券交易委员会出示了一封邮件,显示他批准了海涅提出的“倒签日期”建议,因此他也因为管理不善受到了牵连,归还了365万美元相关期权收益。
所有减免罪责的因素让事件本身变得更为复杂。苹果公司的外部法律顾问威尔逊–桑西尼–古奇–罗沙迪律师事务所(Wilson Sonsini Goodrich & Rosati)帕洛阿尔托办事处曾经给海涅的建议是:“倒签日期”的做法应该是合法的,这家律所给了其他几家技术公司同样的建议,这些公司最终都遭到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包括皮克斯。史蒂夫授权了“倒签日期”的行为,当然是在假设这一行为合法的前提下。史蒂夫在证词中并没有积极为自己辩护,在解释自己拿到的750万股股票期权时,他的话听上去有些自怨自怜。“这不是为了钱,”他解释说,“谁都想得到别人的认可。”原本希望董事会能主动提出给他新的期权,因为股价已经跌破了上一次期权的行权价格,上一次期权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他告诉调查者,“这么做能让我感觉好一点。”
可能是史蒂夫在作证那天身体不舒服,也可能是因为他从没想到这些证词会被公开,但他的这些话听上去似乎对安德森和海涅的处境麻木不仁。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做出决定前的6个月,事态已逐步明朗,苹果公司内部调查的结果是要让安德森和海涅背负责任,因此安德森从董事会辞职了。证券交易委员会并没有起诉史蒂夫。“我感到很受伤,”安德森说,“我对自己向来是高标准、严要求,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对我来说至关重要,所有认识我的人,无论是不是苹果员工,都认可我所奉行的超高道德标准,我绝对不会故意犯错,也不会去害别人。我尊重每一个人,并且尽量保护大家不受史蒂夫暴脾气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