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透过车窗向车里张望了一下,看到了后座的3个孩子、开车的金发女郎和副驾驶座位上穿着旧T恤、牛仔裤和勃肯鞋的男士。他一边摆弄着膝盖上的几张纸,一边抬起头透过无框眼镜看了一眼警官。警官往后退了一步,双臂交叉放在胸前。
“真的吗?”她抬眼问道,“哪位是演讲人?”
车里的每个人都笑了。“真的,”史蒂夫举起手说道,“是我。”
他们终于赶到了体育场。史蒂夫穿上毕业袍,戴上学位帽,跟随亨尼斯校长一起向演讲台走去,劳伦和孩子们则和校长的女儿们一起去了体育场上方的VIP包厢。现场的气氛既庄严又轻快,是典型的斯坦福风格。有些学生戴着假发、穿着奇装异服四处走动,参加所谓的“奇装秀”(wacky walk);有些学生则穿着正常的毕业袍;有几个学生居然打扮成了iPod的样子。亨尼斯校长花了几分钟简单介绍了史蒂夫,他说史蒂夫虽然大学没毕业,但其广博的思维却足以成为典范。毕业生对校长选择的这位演讲嘉宾非常满意,比起那些西装笔挺的演讲嘉宾,史蒂夫要平易近人得多。他喝了一口讲台下方架子上摆着的矿泉水后,开始了15分钟的演讲,这场演讲将成为被引用次数最多的毕业典礼演讲:
很荣幸能和各位一起参加毕业典礼,斯坦福大学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之一。我从来没有从大学毕业过。说实话,今天也许是我距离大学毕业最近的一天了。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生命中的3个故事。不高谈阔论,只是3个故事而已。
第一个故事是关于如何把生命中的点点滴滴串联起来。
我在里德大学读了6个月后就退学了,但我在学校里又待了18个月才真正离开。我为什么要退学呢?
故事还得从我出生前讲起。我的亲生母亲是一位年轻的未婚大学毕业生,她决定让别人收养我,她非常希望收养我的人是大学毕业生。当我出生的时候,她已经安排好让一对律师夫妇收养我。但她没有料到,在最后一分钟那对律师夫妇突然决定要收养一个女孩儿。我的养父母当时在待选名单上,他们在半夜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我们这儿有一个男婴,你们想收养吗?”他们回答道:“当然!”但是我亲生母亲随后发现,我的养母没有读过大学,我的养父甚至连高中文凭都没有,她拒绝签署收养协议。直到几个月后,我的养父母保证一定送我上大学,她才改变态度。这是我人生的开始。
17年后,我真的上了大学。但是我愚蠢地选择了一所和斯坦福大学一样昂贵的学校,我的蓝领父母几乎把所有积蓄都花在了我的学费上。6个月后,我看不到这一切究竟有什么价值。我不知道这辈子到底想做什么,也不知道大学是否能帮我找到答案,我只知道读大学几乎花光了父母一生所有的积蓄。所以我决定退学,并且相信一切都会顺利。我当时确实非常害怕,但是现在看来,这是我一生中最棒的决定。从我退学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必去上那些毫无兴趣的必修课,有时间旁听真正感兴趣的课程。
然而,退学并非那么浪漫。我连宿舍都没有了,只能睡在朋友宿舍的地板上,为了填饱肚子,我去捡可以换5美分的可乐罐子。每个星期天晚上,我还要长途跋涉7英里,只是为了去克利希那(Hare Krishna)神庙吃上一周唯一的一顿好饭,我喜欢那里的饭菜。我愿意追随自己的直觉和好奇心,无意中遇到的很多东西事后都成了无价之宝。举个例子:
里德大学的艺术字课程在当时可能是美国最棒的。整个校园里,每张海报、每个抽屉的标签上全是漂亮的艺术字。因为我退学了,不必再上必修课,我决定去旁听这门课程,学习怎样做出漂亮的字体。我学到了有衬线字体和无衬线字体之间的区别,学到了怎样在不同的字母组合中改变间距,以及怎样才能做出最棒的印刷式样。美妙字体所呈现的历史感和艺术感是科学永远都无法捕捉的,我发现这一切非常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