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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新的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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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士顿属于大陆性气候,不过由于濒临大西洋,气候也受海洋的影响,冬季寒冷多风,在雪天尤其如此,这个在香港长大的身体,抗寒能力极弱,从下车到地铁站,不过几百米的路,沈冲就被冻的浑身发抖,鼻涕直流。

波士顿地铁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的地铁系统之一,只有三节车厢,设备比较陈旧,速度不紧不慢,更像是超长的旅游大巴,和后世内地建造的地铁系统风格完全不同,倒让沈冲长了见识。

哈佛大学名动天下,但沈冲不是为了追求真理而去的,他是为了寻找新的现金奶牛。(注1)

魔方只适合用来挖第一桶金,不能作为长久之计,昨天就接到李开元的电话,说市场上出现了仿制的盗版魔方,价格便宜一半多,公司销量少了很多。

这点沈冲早有预料,魔方成本低廉,制造简单,仿制门槛低,用不了多久,盗版就会泛滥成灾,这也是为什么沈冲把魔方售价定的那么高的缘故——神仙都解决不了盗版问题,只能乘着空档期,捞一把就走,然后寻找新的财源。

沈冲高中毕业时,正值it产业风起云涌的时候,抱着投身高科技造福人类的伟大理想,他果断报了计算机技术专业,结果大学四年,他把美好的时光都投给网络游戏,造福了广大虚拟人类,成绩一塌糊涂,什么数据结构,汇编语言,统统不记得,倒是记住了一大堆it史上的八卦资料——他需要用这些知识妆点门面,掩饰作为一个it草包的真相,别人用算法秀专业能力,他用八卦秀……

这种八卦知识,在互联网时代毫无价值,因为有谷歌和度娘的存在,只要有心,谁都能查到,但是穿越之后,这些八卦价值可就大发了。

&nb。<是改变了计算机产业发展史的传奇软件,堪比雅达利vcs在家用游戏机史上的地位。

它是世界上第一套电子试算表软件,是pc机历史上第一款“杀手级应用软体”,在它之前,软件只是硬件的附庸,在它之后,人们会因为软件才会去购买硬件,软件开始独立发展,并很快成为左右硬件销售的“x因素”,这个现象被称为“软件的尾巴摇动了硬件的狗”,永久的改变了计算机行业的游戏规则。<的传奇是和苹果公司联系在一起的,当苹果公司早期的拳头产品苹果上市了,大受欢迎,因为它只能在苹果,顺便买一台苹果ii……使得苹果ii的销量,从几百台一个月冲到上万台一个月,最终成为计算机史上第一款销量过百万的机器。<售价100美元,短短几年就卖出去70万份,这还是在公司一团混乱,决策失误的环境下达到的数据,再想想微软的仿制作品excel的销量,其吸金能力可谓非常强悍……

在这个年代里,魔方好仿造,软件可没那么容易仿造,不仅需要技术,还需要本钱,一台苹果ii就1000多美元,显示器还要另买。而且作为主要销售地,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比较严格,沈冲只要抓住这只下金蛋的鸡,至少未来一两年里不用愁资金问题。

<的发明者之一的丹·布里克林()正在哈佛大学读工商管理硕士。

布里克林比较奇葩,他开始在mit学数学,然后转学计算机,毕业以后在dec工作,干了几年后,对未来产生了悲观情绪,他觉得编程变得越来越容易,今后没有必要存在专门的程序员了,那时他就会失业……为生计着想,布里克林离开了dec,跑到哈佛商学院读工商管理。

以后世的观点来看,布里克林的想法相当的怪异,但以当前的计算机行业来说,这种想法也没什么,这时候的计算机产业,就好像房地产,硬件是毛坯房,软件是装修,客户是为了买房子而买房子,而不是为了装修才买房子,买过房子后,有能力就自己装修,没能力再找人装修,所以布里克林才会悲观,软件编程越来越简单,那以后客户买了硬件后,都自己编软件,他就没活干了。

这厮是个天才,然后认为世界上所有人都是天才……别说编程了,最简单的刷墙,也不是每个人都会的。

在读工商管理硕士的时候,导师常常布置一些课外作业,都是一些单调而重复的填写单据、账目和统计表格的事情,毫无乐趣可言,还容易出错,布里克林于是决定编写一个通用表格计算程序,这就是的由来。

<bware)。

&nbs的,后来投桃报李,软件开发完成后,布里克林把销售权给了个人软件公司,皆大欢喜,双方赚的盆满钵满。

从波士顿市黄页电话薄上找到个人软件公司的电话,沈冲假装布里克林的前同事,要到了联系方式,然后再打电话给布里克林,约好在哈佛大学附近的一家咖啡馆见面。

可能it男都比较单纯,沈冲在电话里稍微一打听,布里克林就把一切和盘托出,他目前只用basic编写了一个简略的表格计算程序,运行速度缓慢,还容易出错,他正和朋友一起,用汇编语言重新编程。

<b的销售权应该还没有卖出去,真是绝佳的机会。

&nar,比如苹果版的dos,比如oracle……

&nbs了,如果他去了西雅图,自然是找微软——13个员工的微软,买点股份,会很难么?

&nbon)联袂而至。

沈冲开门见山的提出对他们的软件非常有兴趣,想要投资购买,此时布里克林和他的朋友都非常窘迫,连一台苹果ii都买不起,编程还要夜里去蹭学校机房里的小型机,用上面的模拟器开发,听说沈冲想要投资,哪能不大喜过望。

为了不表现的太过明显,沈冲跟随两人去了mit,在机房里看他们演示了一下简略版软件,装模作样的考虑了几分钟,就掏出了两张合约。<志在必得,所以在来美国前,就找了个著名的商业律师行,起草了这两份合约。

一份是沈冲出资10万美元,收购两人开发的软件所有权,两人必须要继续为沈冲工作,直到软件完成。

另一份沈冲同样出资10万美元,和布里克林,弗兰克斯顿一起成立股份公司,沈冲占8成股份,并指定代理人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他们负责软件开发。

对一款尚未成型的软件来说,10万美元算是非常优厚的条件,两人商量了一会,很快做出了决定,选择了第二份合约,连讨价还价都没有。

沈冲其实也希望他们选择第二份合约,79年pc业才刚刚起步,没有统一的硬件标准,每个公司出品的电脑,硬件参数都不同,软件需要不断的移植,两人都是非常优秀的程序员,人才难得,有了股份,,日后开发不同版本的就没什么问题了。

两人在合约上签字之后,沈冲马上带着他们去了附近的计算机连锁商店,买了两台全配置的苹果ii,算是他私人赠送,这举动让布里克林两人大生好感——想要获得it男的好感,最好的办法就是送他们最新的科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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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哈佛大学的校训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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