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刚刚停到别墅门口,阿花妹妹就围了过来。
陆时欢打开车门下车后,阿花亲昵的蹭了蹭陆时欢的腿。
“汪汪汪……”仿佛再说女主人怎么不在。
陆时欢一开始并不喜欢狗,但是碍于叶珈蓝喜欢,而且阿花确实乖巧听话,所以渐渐的也喜欢上了阿花。
“你还知道回来?知不知到我和珈蓝找了你大半个晚上。”
“呜……”阿花呜咽了声,对着陆时欢点了点头。
“知道错了?”
“汪!”
“那就原谅你这次,听刘婶说你带回了一只狗?”
话音刚落,阿花就窜起身子,来到了另一只狗的身边。
两条狗腿翘起,直接骑在了狗的身上。
“汪汪汪……”
“汪汪汪……”
陆时欢看着玩耍的极为欢快的两只狗,嘴角勾起了一抹笑。
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阿花带回来的那只狗,是一只血统纯正的哈士奇,而且还是一只公狗。
看样子,阿花消失的这段时间是去给自己找男朋友去了。
“汪汪汪……”
两只狗同时跳到了陆时欢的脚边,也许是因为新来的,所以另外一只哈士奇显得有些陌生,不像阿花用毛茸茸的毛发亲昵的蹭了蹭他的手。
陆时欢半蹲下身子,宠溺的揉了揉阿花毛茸茸的头,挪揄道:“可以啊你,出去了一晚上居然找到了男朋友。”
“汪汪……”那是本哈可是一只漂亮的阿花。
“行了,以后不要乱跑,你的女主人呢,去外地拍戏,等她回来看到你不仅回来了,还带了一只回来一定会开心的。”
“汪……”那肯定的啊。
陆时欢看了眼角落里的狗窝,看来又要重新翻盖了。
也不知道他的宝贝现在在干什么?会不会很辛苦?
南城,一个拥有着几百年历史的小镇,是抗战时期幸存下来的一座古城,因为拍的是抗战题材的电影。
为了给观众更加真实的视觉效果,他们来到了这座红色的革命圣地。
来这里一周了,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现在的完全融入,叶珈蓝吃的不少的苦。
因为她是组织卧底的身份,在后期身份曝光后,就会重新加入组织的抗战行动。
一周下来,身上摔得,碰的伤痕累累,每天到了晚上,杨曦看到一身伤的叶珈蓝,都会心疼的想掉眼泪。
偏偏她又答应了叶珈蓝不能跟陆时欢讲!
“疼吗?”
杨曦小心翼翼的再给叶珈蓝处理背后的擦伤,心疼的说话的声音都是颤抖的。
“不疼,今天导演还夸我呢,说我一定能成为大明星!”
来到南城,吃住都在一起,叶珈蓝的进步是大家都看在眼里的。
她虽然还小,但是作为一个演员的基本素养,要求,却一点都不含糊。
“你啊,要是陆总知道了你为了拍戏把自己搞成这幅模样,还不得心疼死。”
听到这话,叶珈蓝顿时急了,急忙转身看着杨曦:“曦姐,你答应我的,不能跟六六讲!”
“哎呀,你慢点,我不说,我不说还行嘛,你老实点,我把药抹好,你还能早点休息。”